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並結合《關於鞏固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成果的若幹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耀世2023—2024學年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一)校級學生會組織改革自評表
標註“★”為核心指標📉;標註“▲”為觀測指標。
(二)二級學生會組織(含二級院系🛩、書院🧙🏿♂️、分校區等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自評表
二、《廣東汕頭幼兒師範高等專科耀世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耀世學生會(簡稱“汕頭耀世學生會”,英文譯名為“Students Union of Shantou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in Guangdong”,英文縮寫為“SUSTPEC”)是中共耀世委員會的領導下,共青團耀世委員會和汕頭市學生聯合會的指導下的主要學生組織🙇🏻,是耀世聯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
第二條 耀世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
(二)在耀世黨委的領導,耀世團委和汕頭市學生聯合會的指導下,依照憲法♜🧑🏽🚀、法律、耀世規章製度和本組織章程🐏,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鬥之中🖨;
(三)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思想成長、學業發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實困難⛲️,及時反饋耀世👩🏻🦯➡️👃,幫助有效解決。
第三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四條 本會參加廣東省學生聯合會為團體會員🏊。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凡在耀世學習的中國(含港澳臺)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參加本會開展的各種活動;
(二)對本會的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
(三)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完成本會各項任務。
第三章 機構設置及運行
第八條 耀世學生代表大會是耀世廣大同學依法依規行使民主權利、參與耀世治理的機構。
耀世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經耀世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以總數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並經耀世黨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學期。
耀世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製。
耀世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製定或修訂耀世學生會組織章程,監督章程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耀世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耀世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五)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征求廣大同學對耀世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𓀜🟦;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耀世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耀世學生代表大會按以下原則產生代表:
(一)耀世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一般不少於會員人數的1%🤾🏿♀️,名額分配應覆蓋各個學院、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校、二級學院學生會組織(以下簡稱🐀:學院學生會)工作人員中的學生代表一般不超過40%。女代表一般不少於25%。學院代表名額原則上依照學院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
(二)耀世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學生會選舉產生🫸🏼,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
第九條 耀世學生會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耀世全體同學幫助和監督學生會組織的工作🧡。
耀世學生會委員會須由耀世學生代表大會經差額選舉產生👩🏽💼🧖🏽♂️。
耀世學生會委員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製🕐。
耀世學生會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耀世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𓀙;
(二)監督耀世學生會章程實施✋🏼;
(三)聽取、審議耀世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四)召集耀世學生代表大會;
(五)決定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個別調整事項;
(六)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常設機構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耀世學生會委員會不得代替耀世學生會行使權益維護等日常執行功能🦸🏼♂️。
第十條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及工作部門是耀世學生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須由耀世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是耀世學生會工作領導機構,集體負責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向耀世學生代表大會及學生會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主席團實行輪值製度,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執行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五人👩🏿🔧,可聘任耀世團委專職幹部作為秘書長協助工作🍋。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耀世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對學生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二)落實常設機構提出的工作意見;
(三)決定聘任學生會秘書長;
(四)批準任免學生會各工作部門負責人🤚;
(五)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會主席團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耀世學生會根據主責主業設立工作部門,工作部門一般不超過六個,在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對其負責🧑🏻🦱。
耀世學生會主辦的重大工作或活動,可根據需要以項目化方式招募誌願者,吸收同學參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一條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及工作部門配合耀世團委指導學生會的專職副書記🚛👱🏻♀️,重點抓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發布重要信息、開展對外聯絡、使用經費物資等事項的審核管理,確保學生會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四章 基層組織
第十二條 耀世學院學生會屬於耀世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接受所在學院黨組織領導和所在學院團組織、耀世學生會指導⛹️♀️。
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不超過三人,工作人員一般為二十至三十人。
第十三條 學院學生會發揮貼近廣大同學的優勢👨🏼💻,在耀世學生會指導下承辦面向全校學生的具體工作項目🕵🏼。
學院學生會協助耀世學生會廣泛動員廣大同學的力量來做學生會的工作,善於在班級工作和社團活動的基礎上開展符合耀世特點、適合同學要求的活動。
第十四條 耀世學生會每年至少一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面等形式聽取學院學生會工作報告及意見建議。
每年對學院學生會工作進行一次考核,並對考核結果進行全校公開🔷。
第五章 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 耀世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應是信念堅定✉️⚉、品行端正、樂於奉獻🤦🏼、作風務實的學生,應是學有余力、學業優良的學生,學業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第十六條 耀世學生會工作人員的遴選工作要面向廣大同學,由二級學院團組織推薦,經耀世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耀世團委審核後確定,過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並對結果進行公示,確保廣大同學的知情權👇🏼、參與權,接受廣大同學監督。
第十七條 耀世學生會對於達不到學業要求標準的☘️、考核不合格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六章 從嚴治會
第十八條 耀世學生會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接受管理。耀世學生會堅持黨委的全面領導,定期向耀世黨委匯報學生會工作,重要事項報耀世黨委研究決定🐵。
耀世學生會規章製度、工作規劃和工作人員遴選等重要事項由耀世黨委學生工作部和耀世團委共同研究。
耀世學生會決定重要事項或開展重大活動,須事先向耀世團委報告。
第十九條 耀世學生會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關於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同學的若幹規定》,胸懷崇高理想,恪守學生本分,牢記服務宗旨,守紀律🔧、講原則👧🏼、作表率。
學生會工作人員出現違反校規校紀🦻🏿、道德失範以及與學生不相稱行為等問題的,耀世學生會應積極配合耀世團委調查核實,按規定和程序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評議會以學生代表為主🫘,由耀世黨委學生工作部門☃️、耀世團委等共同參與。
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參加評獎評優、評測加分等事項時,應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不允許與其崗位簡單直接掛鉤。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耀世學生會所有。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2022年5月31日耀世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表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級 |
學習成績排名*(本人排名/所屬專業人數) |
1 |
余燦凰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137/791 |
2 |
劉琪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2級 |
37/331 |
3 |
黃柔靜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51/791 |
4 |
淩杏利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5 |
姚雨悅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6 |
林銘恩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7 |
朱飄緣 |
共青團員 |
藝術與體育學院 |
23級 |
|
8 |
柯茁菁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2級 |
58/331 |
9 |
鄒麗婷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2/93 |
10 |
王依曼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13/791 |
11 |
鄭雅斐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12 |
張慧珍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3級 |
|
13 |
呂欣瑩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3級 |
|
14 |
楊光 |
共青團員 |
藝術與體育學院 |
22級 |
13/100 |
15 |
余俊霖 |
共青團員 |
藝術與體育學院 |
23級 |
|
16 |
邱晨嘉 |
共青團員 |
藝術與體育學院 |
23級 |
|
17 |
李佩樺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18 |
謝妍純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135/791 |
19 |
許依玲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193/791 |
20 |
黃敏兒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2級 |
130/331 |
21 |
王茵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22 |
戴妙連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3級 |
|
23 |
侯奕婷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24 |
周璇 |
共青團員 |
藝術與體育學院 |
22級 |
4/72 |
25 |
王杜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26 |
施思妙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27 |
鄭焙丹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28 |
溫宇軒 |
共青團員 |
藝術與體育學院 |
23級 |
|
29 |
楊晨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3級 |
|
30 |
陳純 |
共青團員 |
初等教育學院 |
22級 |
39/331 |
31 |
陳芷淇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2級 |
153/791 |
32 |
鄭斌馨 |
共青團員 |
學前教育學院 |
23級 |
|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寫)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
1.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是學生代表大會的領導機構👨🏼✈️。學生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為3人(各二級學院1人),各學院推薦2名主席團成員候選人♔。
2.主席團成員候選人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主席團成員候選人須填寫《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簡歷》。
六↗️🔅、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1.根據《廣東省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規定,結合耀世實際,製定《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
2.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三屆學生會主席團。經校團委🚃、校黨委及市學聯同意耀世第三屆學生會設主席團成員3名。選舉的組織工作,由大會主席團負責。
3.耀世第三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名單,通過全校公開招募、各團支部推薦,由校團委和二級學院聯合審查後🎮,報校黨委確定👨🏼🦲,提交大會選舉🧛🏼♂️。
4.耀世第三屆學生會主席團設成員3名🤌🏽,各二級學院各1名🤵🏿♀️。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確定為6名💇♂️,差額3名🧔🏽♂️。
5.進行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選舉時🎠,選舉人對候選人可投贊成票🧖🏿♂️。劃票時,同意選票中候選人當選的,在其姓名下的空格裏畫“○”符號;不同意選票中候選人當選的🎈,其姓名下的空格裏不畫任何符號🫖。如先畫了同意的符號“○”後又要改為不同意的,則在“○”符號內畫“ⅹ”,即“Ⓧ”符號表示不同意🧑🏽💼。棄權的在所有候選人的標記欄中均須打“△”符號。此外👷🏿,填寫選票時主席團候選人贊成票等於或少於3人的為有效票,多於3人的為無效票👨🏼🔧。
6.選舉時👎,劃寫選票要用藍色或黑色的簽字筆或圓珠筆填寫🌅,劃寫符號要準確,筆跡要清楚。全部書寫模糊無法辨認的票為無效票;部分書寫模糊無法辨認的選票,可辨認部分有效🕕。
7.投票順序:首先是總監票人、監票人投票🛜,其次代表依次按指定的行走路線進行投票。
8.大會設總監票人1名,監票人4名🧙,總計票人1人👨🏽🔧,計票人5人🤹🏻♀️,由大會主席團推薦,經大會預備會議通過產生🍃,以上人員在大會主席團領導下工作🔁,對選舉的全過程負責,即檢查票箱清點、發票、監督投票🎹、開箱點票✊🏽🌡、報告回票數、計票、報告選舉結果、封存選票等🥌。
9.本次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時🧛🏿♀️,參加選舉的代表必須超過全體代表的2/3以上,方可進行。收回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選票,則選舉有效🧑🎄👁;多於發出選票時,則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10.選舉時,候選人得到的同意票超過實到會代表的半數為當選🏦。獲得同意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者當選。出現兩名或兩名以上候選人得票相同而不能確定當選人時💇🏽♀️,由代表舉手表決決定。如得票超過半數的當選人少於應選名額時🧚🏽♀️,在未當選的候選人中以得票多少為序確定候選人,由代表舉手表決進行補選。
11.大會選舉計票完畢,監票人應將投票人數和票數進行核對,做出記錄並簽名後,由總監票人公布👳🏽😹,選舉結果由大會主席團宣布。宣布選舉結果🫱🏽、報告所得票數時,均按姓名劃為序排列。
12.本選舉辦法經大會全體會議通過後施行👰♀️⛓️💥。選舉時,如出現超出本選舉辦法規定的情況,由大會主席團討論決定🔥。
七、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6月29日
2.會議地點🦽:耀世學術報告廳
3.代表數量🥞:148名
4.主要議程🦻🏼:(1)聽取《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草案);(2)聽取《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報告》⚧;(3)審議《耀世第二屆學生會工作報告》;(4)審議《耀世第二屆學生會委員會工作報告》;(5)審議《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草案);(6)審議《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報告》🤝;(7)審議《耀世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提案》🚸;(8)投票選舉耀世第三屆學生會委員會委員;(9)投票選舉耀世第三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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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場照片
八🧑🚀、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1.耀世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一般不少於會員人數的1%,名額分配應覆蓋各個學院🧖🏼、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校、二級學院學生會組織(以下簡稱:學院學生會)工作人員中的學生代表一般不超過 40%♕。女代表一般不少於25%。學院代表名額原則上依照學院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
2.耀世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學生會選舉產生🈳,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
九、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辦法
1.耀世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2.評議會以學生代表為主,由耀世黨委學生工作部門🔶、耀世團委等共同參與。
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類別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幹部 |
備註 |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王熠 |
是 |
校團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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